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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进教师配备导师工作和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年新进教师配备导师工作和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新进教师配备导师工作
1.对象:2017年新进或新转为教师岗位的,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或讲师以下职称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导师的基本条件以及指导教师、学院、青年教师职责和配备工作程序均按照《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湘农大[2017]39号)(附件2)文件执行。
二、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考核
本次2016-2017学年度的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3。
2.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2016-2017学年执行“导师制协议书”的情况、听课情况、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的进步提高情况。
3.考核方式
⑴青年教师填写考核表;⑵查看青年教师听课学习日志;⑶查看青年教师教案;⑷查看或听取导师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的报告;⑸查看导师的听课记录;⑹教学督导团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⑺青年教师教研教改、参与教学竞赛等情况;⑻青年教师参与“三位一体”团队建设情况等。
4.考核组织
各学院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学校检查、审定各学院导师制实行情况及考核结果并发文予以确认。
5.考核结果
导师和培养对象执行“导师制协议书”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其中优秀层次控制在20%以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将授予导师“优秀导师”的称号,并给予1000元/人次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学校给予导师600元/人次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当年不能申报职称,同时将延长或终止导师与培养对象“帮学”关系,第二轮“帮学”关系结束时,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将培养对象调整至其他岗位。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教学督导团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为“优秀”;青年教师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论文,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奖项;有较明确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团队归属。
三、报送材料与要求
1.2017年新进教师配备导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湖南农业大学 年青年教师配备导师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4);
⑵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件5);
⑶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一式一份(附件6)。
2.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2016-2017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7);
⑵湖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培养情况呈报表一式一份(附件8);
⑶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考核表一式一份(附件9);
⑷湖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指导教师听课记录一式一份(附件10);
⑸青年教师发表教改论文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排名前三)立项书或主持校级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奖项的复印件;。
3.上述材料要求于11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其中配备导师一览表和考核结果一览表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是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次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及考核工作。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需配备导师人员情况一览表
2.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农大[2017]39号)
3.湖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需考核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
4.湖南农业大学 年青年教师配备导师一览表
5.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呈报表
6.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
7.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2016-2017学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
8.湖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培养情况呈报表
9.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配备导师考核表
10.湖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指导教师听课记录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11月16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需配备导师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需考核青年教师情况一览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6.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7-1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