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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人发[2011]22号)

时间: 2011/12/28   作者: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通知

 

湘农人发[2011]22

 

 

关于做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更多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根据《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科、专业调整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决定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审批工作,新设、增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 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问题

 对于学科调整后,原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博士点调整到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设站单位应选择其中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发文确认;对于调整到其他一级学科、且符合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的,此次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统一评审。凡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已招收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评审中不受设站总量限制。比如:某单位设立了历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调整后,历史学分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一级学科,该单位应选择一个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实力较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较多的一级学科,申报确认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他两个一级学科可申报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原“农业资源利用”、“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动更名为“农业资源与环境”、“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关设站单位不需申请。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1)一式十一份;申请确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见附表2)一式四份;《申报表》和《确认表》均要求提供电子文档;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此次有生物学和畜牧学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于学科调整原因需申请予以确认。

 2.反映各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科研实力、学术水平以及培养人才情况等方面所取得成绩最具代表的材料,作附件材料装订,与《申报表》装订在一起,封面要求统一使用A3白色铜版纸。

 3.请拟申报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各单位接本通知后于1230上午下班前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我处将组织有关学院召开一个材料准备工作会议,并请于224前将申报材料(先交1份,附电子文档) 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报请学校批准,学校批准后再将正式材料按时报送省人社厅。

 五、有关说明与要求

 1.申请设站的学科,经请示人社部,符合条件的二级学科也可以申报。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是关系到我校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请各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有符合设站条件学科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认真组织人员精心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1.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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