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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01/17   作者: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67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800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 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等其他项目选派9500人。       

2.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

2013年我省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4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优先推荐省属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优秀教师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及本省批准的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

3.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湖南农业大学地方子项目”)

2013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选派1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等协议学校留学。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1.面上项目:凡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申请条件和相关项目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条件的在职教师。我校涉农学科、专业以外其他学科、专业的教师均可以申报。

3.湖南农业大学地方子项目:选派对象为我校年龄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1年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的从事教学科研的一线教师;留学专业为农学类(包括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水产、草学)、生物类(生物学、生态学)、工学类(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工程。

4.支持、鼓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以科研合作为依托,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成组配套方式组织申报。鼓励外语达标、科研基础好、与国外合作较多的老师和科研团队、在校优秀学生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鼓励我校涉农学科、专业以外其他学科、专业的教师积极申报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  

5.上述相关申报条件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等文件及相关附件,或我校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上查阅《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三、有关政策新变化、新要求

(一)外语水平

1.新增雅思、托福成绩作为合格条件之一,有效期为两年;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子项目2013年尚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

3.继续对外语达标的申请人员采取激励政策,外语合格的非英语专业申请人员免予初审直接进入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面试评审,地方子项目优先考虑外语(PETS-5、雅思、托福等)合格的教师。

(二)邀请信

面上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地方合作项目和地方子项目最迟应在参加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组织的面试评审前取得正式邀请信/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三)留学资格有效期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41231),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和地方子项目的有效期为两年(至20151231)。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申报面上项目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

 四、申请程序

凡符合规定申报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教职工和在校优秀学生(地方合作项目和地方子项目仅限在职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1.
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查阅《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等相关文件,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个人向学校提交申请报告,要求经所在单位(在校本科学生归口所在学院和学工部、研究生归口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查阅申报指南及留学项目专栏,确定“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受理单位名称”等。

4.湖南农业大学地方子项目的申请须学校组织初选推荐。申请人于2013315前将《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5份及申请附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交人事处师资科。学校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进行初选,等额推荐,通过推荐的人员再按以下申请程序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

5.网上注册、报名。进入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并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31起至31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320起至41止,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子项目从201346起至420。申请人员只能任意申报一个,不得多头申报。

6.提交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其中面上项目申请人员需一式2份、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子项目申请人员需一式4份(均含原件1份),申请材料的准备应严格按照各具体项目材料要求进行整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各申请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务必做到书写工整、规范,并提供“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成员及所负责工作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

(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请于38前将已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1份、申请材料连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请于325前将上述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子项目请于415将上述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能受理。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1.地方合作项目:仍采取材料评审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材料受理后,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者20137月参加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组织的联合专家组面试评审,最后确定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湖南农业大学地方子项目:经过学校初选、推荐的申请者20137月直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组织的联合专家组面试评审,最后确定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需求,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以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成组配套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类别、项目较多,不同的类别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具体项目还有特殊要求,请各申报人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各类别、各项目的申请指南,同时根据自身的情况及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实际及前沿认真、精心准备申请材料,提高申请材料的质量。

5.国家留学基金的申报是我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请有意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教师尽快查阅《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和《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出国研修目标,选择合适的项目,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积极与国外联系,取得邀请信,建议选择国际知名的大学、研究所、实验室,师从一流的国外导师,同时请有意申请出国的教师要加强外语的学习,努力提高外语水平,及早做好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84618031,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咨询电话:0731-8471493684715481

 

附件1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子项目涉农学科、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一三年一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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