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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2017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仅限截止2017年10月还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具备博士学位的在岗教职工,主要是2017年新进的、尚未办理此证的博士(暂未获得教师岗前培训证但参加了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博士可以先申请)。
二、申请认定程序及材料要求
1.提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我处备案(见附件1)。
2.体检。申请者应提供长沙市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2017年以来新进人员,参加过学校组织体检者无须提供),具体体检项目参照附件2(根据湘教通[2010]75号文件精神,2010年起肝功能检查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3.网上申报。按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申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网上申报时间:10月27日开始,11月7日截止。
(3)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栏目中,“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湖南省”,“认定机构”选择“湖南省教育厅”;个人“基本信息”栏目中,“申请任教学科”须选择与申请者现任教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科,“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现从事职业”统一选择“教师”;“思想品德”栏目中,“鉴定单位全称”、“鉴定单位地址”、“电话”、“邮编”分别统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市芙蓉区”、“84618031”、“410128”。其他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请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附件3)。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注册信息”并“提交注册信息”。
(4)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图示进行页面设置后,点击“打印申请表”完成打印工作。
(5)准备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向所在单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须用双面胶粘贴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原则上该照片应与申请者网上上传照片及教师资格证书上照片同底;申请表上工作单位栏统一填写“湖南农业大学”,面试、试讲栏由各学院面试、试讲测评专家组组长填写成绩并签字。
*②身份证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③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④《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⑤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2017年以来新进人员,参加过学校组织体检者无须提供);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该表统一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填写;
⑦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请将注“*”符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6)所在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文档)、申请者个人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再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审查。
(8)资格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我校为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之一,资格认定由学校依法认定,并报请省教育厅核准。
三、有关要求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仅面向目前暂未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具备博士学位的在岗教职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相关证书核验工作,确保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
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3.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