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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1.申请对象应为我校拟聘任教人员,主要指专职教师、政教人员。
2.思想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3.学历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长沙市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请认定程序及材料要求
1.提出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须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我处备案(见附件1)。
2.体检。
申请者应提供长沙市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2018年以来新进人员,参加过学校组织体检者无须提供),具体体检项目参照附件2(根据湘教通[2010]75号文件精神,2010年起肝功能检查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3.面试、试讲。
各学院组织成立面试、试讲测评专家组,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见附件3)对申请者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评专家组组长原则上由各学院院长担任。
在职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合教师业务年度考核进行,凡上年度业务考核合格者,可视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不再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面试与试讲,但需填写《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其他拟聘人员(包括政教),必须到申请任教学科相关的学院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4.网上申报。
我省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申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网上申报时间:4月15日——4月30日。
(3)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上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按顺序在“考试形式”栏目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分别在“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填入证书编号,依照系统提示逐步完成。
5.准备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向所在单位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5)《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2017年以来新进人员,参加过学校组织体检者无须提供);
(6)《个人承诺书》,该表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签名后拍照上传;
*(7)《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4),须由面试、试讲测评专家组组长填写成绩并签字;(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8)高等学校拟聘任高教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普通话测试,但要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院、处核对原件);
(9)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请将注“*”符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在单位于4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1,纸质和电子文档,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者个人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再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审查。
7.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我校为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之一,资格认定由学校依法认定,并报请省教育厅核准。
由于不同层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条件、规定不一样,且我校只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因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子教中心牵头,与长沙市教育局联系,按照其有关规定,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相关证书核验工作。同时,由于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我处无法查看且无权修改,请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严格按本通知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网报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完整,逾期未申报或因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相应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
5.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用户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9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1: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5: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用户手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