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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职称申报人员办理继续教育证明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文件精神,2017年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1月28日(含)。为做好我校2017年继续教育材料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17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近5年(取得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近2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材料以办理继续教育证明。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或12天,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2016年、2017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15天,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今年的公需科目培训已于6月举办,培训证书可到师资科领取;专业科目培训可以采用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
二、办理继续教育证明需提交的材料: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须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结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需提供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或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等材料;参加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的必须提供学习证明材料、学术会议邀请函及参会回执、学术讲座通知及参会回执、学术访问邀请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时间:2017年申报职称人员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携本人近五年以来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进修等的培训通知、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到校职改办(行政楼109)集中办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还须将办理好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在职改办,由职改办到省人社厅统一验印并办理《继续教育证明》。
联系人:成波
联系电话:84618031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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