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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5/1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5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是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1231日。

二、资助项目、标准及推荐名额

1.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教育厅的资助标准为5000/人,学校的资助标准为5000/,各学院限推荐1人。

2.应用转型双师双能教师企业访问学者项目,教育厅的资助标准为10000/人,学校的资助标准为5000/人。有应用型专业的学院可再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并结合学科发展需要组织推荐,将本单位各方面业绩较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报。

3.人事处初审、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人员初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审定通过人员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和时间要求

1.个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

2.学院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见附件2,要求提供Excel表格电子文档)。

3.请各单位于522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五、注意事项

1.关于企业访学的要求:教师访学的企业,应是与教师专业相关的国内、省内知名企业;教师应结合自身专业发展实际需要确定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应为副高及以上职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请各学院根据推荐对象的条件要求,并结合本院学科建设规划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届时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3.为促进学校学科发展,学校鼓励专任教师到“985”或“211”高校进行访问研修,被录取为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访问研修期间学费、住宿费、来往交通费全部从学校师培费中开支。

4.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被录取为国内访问学者的对象应妥善安排好本人的教学及其他工作,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参加研修。未经批准,不到接受学校报到参加研修的,教育厅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并取消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计划。

5.为提高录取率,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接受学校导师或企业导师和企业相关管理部门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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