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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见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等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根据文件精神,学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名;由于名额有限,各学院限推1名。请各学院根据推荐对象的条件要求,并结合本院学科建设规划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届时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4份,见附件2)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见附件3),以及推荐人选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于6月12日上午下班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含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为促进学校学科发展,学校鼓励专任教师到“985”或“211”高校进行访问研修,被录取为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访问研修期间学费、住宿费、来往交通费全部从学校师培费中开支。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被录取为国内访问学者的对象应妥善安排好本人的教学及其他工作,及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参加研修。未经批准,不到接受学校报到参加研修的,教育厅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并取消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计划。为提高录取率,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预通知)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