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关于做好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2/10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湘农校会字〔20194 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40岁),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任教师。青年英才Ⅰ层次人才直接以引进来校时的业绩认定,本次不需申报。 

  二、 业绩要求 

  1.申报副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国家级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1项以上。 

  ⑵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3项及以上者。 

  ⑶自科类:5年在本学科SCIⅠ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业绩换算分数≥30分,其中至少有1篇代表作SCI影响因子IF5.0;或在SCIⅠ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代表作SCI影响因子≥10.0 

  ⑷社科类:近5年在本学科SCIⅡ区及以上期刊、SSCIⅡ区及以上期刊、CSSCI来源期刊学科排名前30%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业绩换算分数≥20分,其中至少有1篇代表作为SCIⅠ区、SSCIⅠ区、CSSCI来源期刊学科排名前10%的期刊论文。 

  2.申报教授须达到副教授基本业绩条件的1.5倍。 

  上述业绩均要求为来校入职之后取得。 

  三、 业绩计算办法 

  按照《湖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湘农大〔201719 号,附件2)文件规定进行业绩换算。 

  四、 认定职称应用 

  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认定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是两个独立的评价体系,认定的高级职称不作为参加校内职称评审时的台阶,聘期内仍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评审。 

  1.认定的高级职称不予上报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不占学校高级职称职数。 

  2.引进人才不享受认定的高级职称的经济待遇,仍按年薪制执行;校内人才仍按原职级享受经济待遇。 

  3.认定的高级职称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为5年。引进人才认定的高级职称聘期与其人才引进合同聘期一致;校内人才认定的高级职称聘期从认定下文之日起。 

  五、 材料要求 

  1.《湖南农业大学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认定申请表》(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认定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表》中所填业绩在科研系统查询不到的,需提供支撑材料。 

  2.请各单位于1223日下午6:00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交至人才办(行政楼120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蒋立,联系电话:8461803015116160701电子邮箱:rencaiban@hu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校长办公会议纪要(湘农校会字〔20194  摘要 

        2.湖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湘农大 201719 号) 

        3.湖南农业大学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认定申请表 

        4.湖南农业大学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认定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