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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515”人才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1515”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湘农大〔2012〕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1515”人才项目2018年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已到聘期的独立学术骨干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聘期尚未结束,申请提前接受学校聘期考核的团队及个人。
2.按照“1515”人才项目合同约定,需要年度考核的团队及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团队建设情况,学术领军人才团队还需报告团队在本行业领域研究前沿性和国内外影响力;聘期以来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困难及工作设想。
三、考核程序
1.填写材料
(1)结合聘期任务分解书(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湖南农业大学“1515”人才培养计划考核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见附件4)。
(2)按照要求填写《“1515”人才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5)。
(3)第一、二、三批入选的学术领军人才团队、学术带头人才团队在《2017年“1515”人才项目年度考核业绩汇总》(见附件6)的基础上予以更新;第二、三批独立入选的学术骨干人才在《2017年度“1515”骨干人才年度考核科研进展情况表》(见附件6)的基础上予以更新。其他人员按照要求自行填写。
2.考核安排
(1)年度考核
学术领军人才团队、学术带头人才团队的年度考核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考核。请参加考核的团队于1月14日下午6:00之前将《总结报告》、《一览表》、《业绩汇总表》的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报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现场考核的具体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独立的学术骨干的年度考核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个人聘期任务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学院审核后,将《总结报告》、《一览表》、《科研进展情况表》纸质档(1份)及电子档于1月18日之前报送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申请提前结束聘期,接受学校聘期考核的团队及个人可不参加本次“1515”项目的年度考核。通过聘期考核,兑现全部待遇。
(2)聘期考核
参加聘期考核的团队、个人均由学校人才办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考核。安排及要求与学术领军人才团队、学术带头人才团队的年度考核相同。
联系人:谭晓东、蒋立,联系电话:84618030,电子邮箱:rencaiban@hunau.edu.cn。
本次学校组织的考核工作将面向全校开放,结果将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布,并邀请感兴趣的青年教师现场观摩学习,考核结果和专家评价将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各学院及参与考核的人员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1515”人才考核工作,进一步督促和支持“1515”人才完成聘期职责。本次考核过程及结果将公开进行,请参加考核的团队和个人认真准备。因故不能参加考核的,需个人提交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1515”人才聘期考核名单
2.2018年“1515”人才年度考核名单
3.“1515”人才培养任务分解书
4.湖南农业大学“1515”人才培养计划考核总结报告
5.“1515”人才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6.2017年“1515”人才项目年度考核业绩汇总
湖南农业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