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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1年国家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2700人。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5.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6.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 选拔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2. 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3.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4.录取结果于2021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申请材料及时间
1.申请者应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5)准备申请材料(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申请材料一式2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2份(其中1份学院签字盖章),邀请函和单位推荐意见还要提供电子文档,所有材料于4月25日前交到人事处(行政楼121室)。
2.外语水平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或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或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考试,达到合格条件,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邀请函
所有项目申请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3)留学期限: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起始时间应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受邀人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内容, 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5)外语水平: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美国国务院规定自2015年1月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外语要求,请提前联系,了解其具体要求,或注明是否承认教育部外语培训班的培训成绩)。
(6)资金资助情况;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学费明细。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等)。
五、几点要求
(一)国家留学基金的申报对于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意识形态、政治信念、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二)留学人员派出前,各学院要进行行前谈话,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谈话内容;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84618760,学校出国交流QQ群:279158615。
人事处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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