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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交辅导员招聘报名材料的通知
我校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结束,资格初审工作正在启动,经统计,因疫情影响而未及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聘者较多。为顺利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现将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进行退回(部分已审核的材料除外),请应聘者严格对照岗位进人要求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附件材料,务必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需补充的材料按要求上传、提交,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个人对提交的信息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相关材料要求说明:
1、中共党员:以支部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的证明或党费证明为附件材料。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指高中毕业后的第一个学习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作为附件材料。
3、担任过普通全日制学生辅导员且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以高校人事部门或学工部门开具的证明作为附件材料,并须注明“担任普通全日制学生辅导员”和高校工作经历起止时间。
4、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荣誉:校级优秀辅导员以学校盖章的辅导员荣誉证书或文件作为附件材料;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以政府部门盖章的辅导员荣誉证书或文件作为附件材料。
5、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2020届应届毕业生以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作为附件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作为附件材料。
6、担任校、院学生会、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指担任过校级学生会或团委、院级学生会或分团委的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以学校学工部门(含团委)或学院开具的证明作为附件材料,并须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机构、职务和起止时间。
7、校级及以上优秀荣誉:校级优秀荣誉以学校盖章的荣誉证书或文件作为附件材料;校级以上优秀荣誉以政府部门盖章的荣誉证书或文件作为附件材料。
三、如有特殊情况,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与人事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4617756,邮箱:279924501@qq.com。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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