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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湘农大通〔2012〕70号)

时间: 2012/11/29   作者: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点击:

关于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

 

 

湘农大通〔2012〕70号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学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岗位的聘用情况已发文公布,按照学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日程安排,各岗位聘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为了在20121215日前完成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规范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主体

1.管理岗位四级及以上职员、长期病休人员、待聘人员、在20121230前退休或离岗退养、内退人员除外,其他全校校聘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都应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管理岗位四级及以上职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3.四级及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合同,由单位审核岗位职责,并在聘用合同岗位职责处加盖单位公章、受聘方(乙方)签名后交人事处,由学校统一签订。

4.五级及五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七级以下管理岗位、所有工勤岗位人员的合同,学校授权各单位签订,由单位负责人代理签字、学校盖章认可。

5.按照《关于公布湖南农业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结果的通知》(湘农大通〔201266号)确定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学院党政领导参照双肩挑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合同填写说明

1.甲方(聘用单位)为湖南农业大学。

2.乙方(受聘人员)为受聘者个人。个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单位负责审核。

3.合同期限:

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首次聘期为2年,即201221-2014年1月31。新进人员的聘期从报到入校日起至2014年1月31止。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含教师、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期为4年,即201221-2016年1月31。新进人员的聘期从报到入校日起至2016年1月31止。

 聘期内如有岗位异动,按新聘岗位聘期执行。

4.工作岗位填写方式:

受聘人员所聘岗位与等级按照湘农大通〔201266号文件发文确定的岗位与等级填写,有异动的,经学校批准,按批准异动后的岗位填写。

各岗位填写模版如下:

教师岗位模版:甲方聘用乙方为专业技术岗位(教师)XX级,具体岗位为:XX学院XX教研室(系)教师。

专职辅导员岗位模版:甲方聘用乙方为专业技术岗位(专职辅导员)XX级,具体岗位为:XX学院专职辅导员。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括号内填写实验、图书档案等具体系列)模版:甲方聘用乙方为专业技术(XX)岗位XX级,具体岗位为:XX部门(学院)XX岗位。

管理岗位模版:甲方聘用乙方为管理岗位XX级,具体岗位为:XX部门(学院)XX岗位。

工勤岗位模版:甲方聘用乙方为工勤岗位XX级,具体岗位为:XX部门(学院)工勤岗位。

5.乙方工作岗位职责填写方式:

1)完成湖南农业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XX岗位XX级岗位聘期职责与任务(学校五级及以下教师此条可变更为:完成XX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教师岗位XX级岗位聘期职责与任务)。

2)完成本部门(学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请各单位细化明确;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职责由所在学院及校学生工作部共同细化明确)。

3)“双肩挑”人员完成业务所在学院教师岗位同级人员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的60%(“双肩挑”人员填写)。

4)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聘政工岗位聘期职责与任务(政工岗位人员填写)。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在20121210日前,将本单位各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按要求填写好后,交人事处人事科。

咨询联系电话:84617756  赵玉珍 肖志勇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岗位聘用合同(适用于双肩挑人员)

      2.湖南农业大学岗位聘用合同(适用于政工岗位人员)

      3.湖南农业大学岗位聘用合同(适用于双肩挑、政工岗位人员以外其他人员)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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