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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 2015/01/26   作者:   点击: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中国工程院2015年度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湘科协通〔2015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2、通过科协渠道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71日(含)以后出生。 

  3、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荐名额    

   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名额不超过75名,中国科协可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00名。湖南省科协对我校推荐名额也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按照要求内容填写《湖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初选推荐表(见附件2)和《同行专家评议表》(见附件3)》纸质件各1份; 

   2、请各单位于2015130日前将以上推荐材料报至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121室)。政策咨询及联系人:谭晓东,联系电话:8461876013974960795 

  四、推荐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1、请申报人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工程院文件见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  

   2、各单位在提供反映被推荐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时,需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被推荐人须由3名或3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荐的结果。 

   3、学校将成立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初选专家委员会,并严格按照《湖南省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4) 进行推荐。 4、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推荐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5、推荐、遴选院士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 

 

 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湖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初选推荐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 

       4.湖南省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