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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11/14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工作 

      (一)遴选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名额10名(含东方科技学院),其中至少推荐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由于推荐名额有限,各学院限推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遴选范围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从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遴选,原则上在具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选拔。优先遴选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的专任教师。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9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四)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向所在学院提交《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2)、《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个人培养计划和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已通过科研系统审核的业绩可不提供) 

  2.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遴选范围、条件和名额,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各直属党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查,学院审核后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纸质版(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的地方请勿遗漏)上报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遴选。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的主要依据为近5年(201411-至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 

  4.公示。将通过人员及其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再按照《通知》材料报送要求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并上报省教育厅。 

  二、验收检查工作 

  (一)验收对象 

  参加本次验收检查的是2015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4 

  (二)验收内容 

  培养期内(201611日至20191030)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验收程序 

  1.提交材料 

  向所在学院提交《验收检查表》(附件5)、《验收检查情况一览表》(附件6)、《培养计划》、《个人总结材料》和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已通过科研系统审核的业绩可不提供)《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 

  2.学院审核 

  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是否同意参加验收意见;经学院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上报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验收 

  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4.上报结果 

  专家验收意见报学校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年度考核工作 

  (一)年度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年度考核的是2016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7)。 

  (二)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考核期内(201811日至1231日)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1.提交材料 

  向所在学院提交《年度考核表》(附件8)、《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9)、《培养计划》、《个人总结材料》和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已通过科研系统审核的业绩可不提供)《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 

  2.学院审核 

  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是否同意参加年度考核,经学院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上报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考核 

  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4.上报结果 

  专家考核意见报学校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填报 

      (一)系统填报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均需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 

  个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分发。 

  请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于121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 

  (二)材料报送 

  所有纸质材料均只需报1份;党委人才办公室指定邮箱为:rencaiban@hunau.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112218:00前报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121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晓东、蒋立,联系电话:84618030 

  五、有关要求 

  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1.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志认真学习文件,积极组织申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高度重视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年度考核考核工作,进一步督促和支持培养对象保质保量完成培养计划。因故不能接受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需提交书面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 

        3.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4.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6.湖南省普通高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验收培养对象验收情况一览表 

        7.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8.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 

        9.湖南省普通高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培养对象年度考核一览表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办公室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