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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南省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湘教督办〔2018〕137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高等院校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优先推荐转岗分流干部和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力,从事教育管理(含涉及学校卫生、安全、财经、建设等监管领域)、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网络办公操作能力;
6、热心教育督导工作,身体健康,能够安排一定时间和精力并能胜任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7、年龄不得超过63周岁;
8、已推荐为第八届省督学人选的人员,不能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安排:
根据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聘任条件和推荐要求,由本人申请,填报《湖南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提交到单位办公室;各单位汇总后填写《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附件3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2纸质稿与电子稿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5点前一并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109办公室)。
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所在单位意见”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填写并盖学校公章。
四、组织纪律
申报人员务必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取消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联系人:刘子滕老师
联系电话:84618031(8031)
附件:
2、湖南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表
3、第二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12月24日